2021-03-19 10:44:30 來源:
電瓶車停在家門口起火,自己及時撲滅是不是就沒事了?不!過失引起火災,威脅公共安全,同樣會面臨法律的懲罰。
3月10日15時許,上海市寶山區(qū)丹霞山路257弄一高層居民住宅11層樓道內,一輛正在充電的三輪助力電瓶車起火,事發(fā)后,車主范某在鄰居的提醒下及時從家中接水將火撲滅,僅造成車頭部分燒毀,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范某仍為自己“貪圖一時方便”的行為付出了代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guī)定,屬地派出所對違法嫌疑人范某因過失引起火災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消防部門提醒:預防電動車火災,正確充電是關鍵。夜間及凌晨引發(fā)著火不易及時發(fā)現,所以充電最好在白天進行,有人看護,一旦發(fā)現充電器上的小燈變綠,就應及時斷電。充電環(huán)境須通風,避免車輛存放時有暴曬、淋雨等情況。不擅自改裝、加裝電動車蓄電池;不購買、使用非標的鋰離子蓄電池;不要在室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為鋰離子蓄電池充電;不要私自更換電動車電池或者購買類似型號的充電器,不對口的充電器與原電池廠家提供的參數不匹配,充電時容易電壓過高,升溫嚴重導致爆炸。不盲目改裝電動車,一輛電動車正常使用壽命為3到4年,如果超期使用,電氣線路和電瓶會出現老化、短路等情況,要及時檢修;如果再加裝音響、照明或者加裝電瓶,就很容易造成線路過負荷,引發(fā)火災。電動車在充電時,要仔細檢查附近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電動車在起火時引燃附近物品,造成更大的火災。
(來源:上海消防)
[責任編輯:來源:]
蘇ICP備08106468號 蘇新網備2010048號 廣播電視節(jié)目經營制作許可證(蘇)字第435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蘇B2-20112099號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刊登、轉載的各種圖片、稿件是為傳播更多的信息,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電話:0513-85118941 郵箱:zgnt001@163.com
聯(lián)系地址:中國江蘇省南通市西寺路10號
Copyright (C) 2015 www.bdggh.com All Rights Reserved